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一批因虚假陈述遭受损失的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成功获得了赔偿。本文将从律师视角,为您全面解析在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情况下的维权途径、法律依据和实际操作指南。
一、证券虚假陈述的常见形式
证券虚假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实作出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发生重大遗漏的行为。主要包括:
- 财务造假
: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少提资产减值准备等 - 关联交易未披露
:大额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披露 - 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
:公司资金被占用及违规担保行为 - 前瞻性信息误导
:预测信息不准确且未充分提示风险
二、维权的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2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提供了详细的裁判规则。
三、维权的前置条件及索赔条件
取消行政前置程序
根据新规,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不再以行政处罚或刑事判决为前提。这意味着即使监管部门尚未作出处罚决定,投资者也可直接提起诉讼。
索赔条件
投资者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索赔:
- 投资时间
: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后、揭露日或更正日前买入相应证券 - 损失关联
: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更正日后因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证券而产生亏损 - 因果关系
:投资者的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四、维权流程指南
第一步:确认是否符合索赔条件
核对自己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后、揭露日前买入股票,并在揭露日后因卖出或持有而产生亏损。可咨询专业证券维权律师(可点击公众号底菜单栏--咨询合作)进行评估。
第二步:收集准备证据材料
需准备的主要证据包括:
- 身份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 - 交易证据
: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及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 - 委托材料
:与律师签署的委托协议、授权文件等 第三步:参加诉讼
投资者可采取以下方式参与诉讼:
- 单独诉讼
:个别投资者单独提起诉讼 - 共同诉讼
:多个投资者共同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 代表人诉讼
:包括普通代表人诉讼和特别代表人诉讼
重要提示
诉讼时效: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时效为3年,自虚假陈述揭露日或更正日起计算。如力源科技索赔案的诉讼时效将于2025年9月28日届满。
退市不影响索赔:即使上市公司已经退市,投资者的索赔权利也不会消失。
五、投资者预防与应对建议
- 关注公司公告
:定期关注持有股票的公司公告,特别是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公司的更正公告等 - 保留交易记录
:妥善保管证券交易记录和账户信息 - 及时行动
:一旦发现可能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错过诉讼时效 - 加入维权群体
:可以通过投资者权利保护平台、股民维权律师公众号等渠道加入维权群体,共享资源
来源:风险视界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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